浦志强: 瞧人家新疆:“好快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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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八月 4th, 2010
聊斋里有个故事,说的是明末济南盗贼蜂起,治乱世用重典要“严打”,死刑哪怕斩立决,也来不及三复奏了,权限都给下放到了州县。官兵遇见贼人,逮着即可杀之。有贼落网就刑途中,央求一熟识的刀斧手:“闻君刀最快,斩首无二割。求杀我!”谈妥后,乃寸步不离左右。但见“出刀挥之,豁然头落”,硕大头颅滚出数步开外,“犹圆转而大赞曰:‘好快刀!’”
三生有幸,幸何如之,我等晚生四百年,竟也有幸赶上把更快的刀。目不暇接,瞠目结舌,我手脚冰凉。
6月24日,焉耆法院一审当庭宣判,当即签收印迹干爽的判决;审判长郭廷志言明:“庭后译成藏文,判决书再送达被告人”。苦主儿当庭表示要上诉,我等回乌鲁木齐分手。
10天上诉期,7月4日届满,但赶上星期天,要顺延到5号。就怕出纰漏,李会清和我俩掰手脚指头数了个遍,7月4日寄出上诉状,附上律师的二审手续。
7月7日,焉耆法院书记员马艳签收邮件。自以为万无一失,妥了。
会清随即跟马增华庭长通了话,彼称庭后已将案卷转到巴州中院,苦主儿也转到州上羁押了。上诉状和律师手续,会立即转呈中院,要我们直接与中院李庭长联系,还给了个电话号码。
只有等消息,好巴巴儿地去阅卷,商议开庭时间,准备再次陈情。开不开庭,都有个交辩护词的机会。该做的事,我们得做。
但电话是个座机,老找不到庭长。时间差不多了,生怕误了审限,会清每天联系,可还是踪影全无。
今天,8月2日,终于找到了——人家打了回来,称7月7日已做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判决,生效都快一个月了,我们才知道。庭长说,是收了上诉状和委托手续,但已没有了考虑的必要。
我无话可说,只好大赞:“瞧人家新疆,好快的刀!”
2010年8月2日 北京
(来源:浦志强律师的第十三个博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