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拒绝联合国会议上提出的有关西藏人权问题
*?php if ($show_messages):print $messages; endif;?*/>2月11日在日内瓦闭幕的国际人权普遍定期审议会议上,中国拒绝接受任何有关西藏人权状况的问题,尽管有6个以上的国家在会上提出了这个问题。联合国的人权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是每四年召开一次。对国际社会而言,本次会议是北京奥运会召开之后以及去年在西藏境内实施镇压政策以来,第一次有了这样一个重要的机会,讨论中国的人权状况。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的副主席玛丽贝特﹒马尔凯说:“中国拒绝接受有关西藏人权的众多建议中的任何一个;这个行为,使人不由自主地对中国参与联合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会议的动机,深感质疑。其实,这些对人权的改进有重大意义和积极性的建议,可能在幕后通过讨价还价的游说而被遭到扼杀了,这将会破坏联合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本身的整体性和统一性,也违反了国际社会的规范。我们都见证了,这个议程被中国和它的一些在人权委员会的合伙者别有用心地政治化。”
联合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会议期间,成员国都可以提出建议作为动议,而被审议的国家可以对其作出评论、采纳、或者当即拒绝。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加拿大、瑞士、捷克等国家的政府,在联合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会议上专门提出对西藏的关注,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但都被中国拒绝。
每隔四年,每一个联合国成员国被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人权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是通过定期审查,检验联合国192个成员国对人权的义务和职责方面的执行情况。
奥地利、葡萄牙、德国和南非提出了有关中国的少数民族的权利,但没有具体提出西藏的情况;俄国、巴其斯坦和斯里兰卡辩护了中国的人权纪录。巴其斯坦把西藏境内动荡不安的局面说成是受外国影响的结果。
中国代表拒绝接受的建议还包括尽快落实《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废除死刑等等不同国家提出的其它人权问题。就60个国家对中国人权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中国拒绝了19个国家部分或全部的建议。
中国接受了津巴布韦、古巴、苏丹和伊朗提出的建议,而拒绝了英国、法国和捷克提出的所有建议。
欧盟现任总统轮职国捷克共和国对中国提出如下建议:
1)结束严重侵犯人权的“严打”;
2)全面调查警察行凶虐待的案例。比如,今年1月份白玛先生在昌都被害的案例;
3)保障维护和平结社的权利,并释放所有的政治犯。比如,甘孜县的扎西措女士和东措女士。
中国大使李宝东带领的中国代表团说,所拒绝的那些是“政治化的言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