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西藏作家遭判刑
*?php if ($show_messages):print $messages; endif;?*/>西藏安多地区的江泽顿阔、格桑金巴和博达三名作家被定罪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并通过不公开审判,分别判处三至四年有期徒刑。
西藏安多阿坝州的江泽顿阔、格桑金巴和博达三位学人于2010年年6月和7月被中共公安人拘捕,后被定罪“煽动国家政权”,由中共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江泽顿阔被判处4年徒刑,格桑金巴被判处3年徒刑,博达被判处4年徒刑。
据报道, 2010年10月28日,中共阿坝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当地刊物《时代的我》编辑江泽顿阔、格桑金巴和博达进行不公开审理,参加开庭审理的也只有法官、律师和部分被告人家属。。
据报道,在诉讼过程中,法官问及他们是否承认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时,三人都一致否认有关指控,后来法院方面把他们三人曾在《夏东日》杂志上撰写的文章拿作犯罪证据时,博达用华语反驳说,他并不认为写文章是一种犯罪,因为目前有很多汉人作家也在写这种文章,但他们没有被定罪,而藏人却遭到了不平等对待,因此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种不平等处罚是极为严重的打击。。
现年32岁的江泽顿阔(笔名:念),是西藏安多阿坝州红原县人,原来在红原县县志办工作,他是四川省作家协会会员,曾出版发行《复活》和《技法》等诗集,他在2008年的藏文月刊《夏东日》杂志上发表《我们有多少人权》,并和友人在当地办了一所藏语幼儿园,许多藏人都把孩子送到这所幼儿园学习藏语。2010年6月21日上午,在其家中被阿坝州公安局拘捕,家中有妻子和两个小孩。
博达,现年31岁,是安多阿坝县人,毕业于重庆医科大学,原工作单位是阿坝县哇尔玛乡卫生院,也是藏文月刊《时代的我》的编辑之一,曾在《岗坚美朵》等刊物上发表过诗歌与杂文,他在2008年的藏文月刊《夏东日》杂志上发表《回顾和思索》一文。2010年6月21日下午,被阿坝州公安局以带走的,家中有妻子和一名三岁的小孩。。
格桑金巴,33岁,是安多甘南州夏河县人,曾在印度达兰萨拉格德寺学习佛法,回到西藏后定居阿坝县城关镇,在《岗坚美朵》等刊物上发表过诗歌与杂文,并在藏文月刊《时代的我》担任编辑,2008年,他在2藏文月刊《夏东日》杂志上发表《鲜血与生命的控诉》。2010年7月19日上午,在其家中被阿坝州公安局拘捕,家中有妻子和两名年幼的孩子。。
据报道,《夏东日》杂志的编辑、兰州市西北民族大学学生、扎西热丹(笔名铁俄让)于2010年4月6日在学校被拘捕,目前被监禁在西藏安多阿坝州马尔康县看守所中。2010年10月份,扎西热丹的母亲收到来自看守所的电话,在不到两分钟的电话里扎西热丹告诉母亲,“他很好,不用为他担心,也不要为他找律师,因为当局不允许。”。
由于当局禁止家人探监,除了得知扎西热丹监禁在马尔康县看守所之外,无法了解他在监狱里的具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