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2004年度《国际宗教自由报告•概要》中的中国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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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九月 16th, 2004
中国
中国政府在尊重宗教自由和良心自由方面的表现仍然很差,尤其是对很多未经登记注册的宗教团体和法轮功一类的宗教活动。继续存在特别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情况。包括新教和天主教团体在内的很多未注册宗教团体的成员受到各种限制,包括恐吓、骚扰和拘押;不过,受限制的程度因地而异。在有些地方,据"地下" 宗教领袖报告,他们受到要向国家宗教事务局登记的持续压力。未登记教会的宗教活动可被视为非法,参加此类活动者可受惩罚。在有些地区,安全部门采用威胁、拆毁未登记房产、敲诈、审讯和拘押以及有时采用殴打和酷刑等手段,骚扰未登记的宗教团体的领袖及信徒。逮捕、拘押和监禁法轮功修练者的行动仍在继续。拒绝放弃信仰的修练者有时在监狱和劳教营里受到严酷对待。一些可信的报告说,酷刑和虐待导致一些人死亡。被政府视为邪教的一些基于基督教的教派受到政府更加严密的监视。在发生骚乱的地区,特别是在新疆维吾尔族穆斯林地区,政府官员继续限制建造清真寺,限制培训神职人员,并禁止向儿童讲授伊斯兰教义。在藏族地区,虽然当局准许从事多种传统宗教活动和公开表达宗教信仰,但被他们视为传播不同政见或主张西藏独立的活动,例如对达赖喇嘛表示崇敬的活动,都遭到迅速的暴力镇压。
(转载自美国参考中文网)






